1、高雄市建設局第四課身負「保育」的職責,如今所作所為卻違背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的理念和保護「壽山台灣獼猴」的作法而背道而馳。
2、為了研究計畫而「自稱」捕捉的對象是搶奪登山民眾之「現行犯」,如今為了湊足應有的「數量」,卻不擇手段而幹下「自己帶食物引誘其來搶奪」的行徑,完全違背當初研究計畫的內容及方法。
3、口口聲聲為重建台灣獼猴的棲息地,並給予一個「安全的家」,如今卻深入其「棲息的家」及「軍事管制區」而「濫」捕捉之。甚至於連「雌猴」也捕捉,請問其「孩兒」由誰撫育,如果是「已懷孕雌猴」又如何呢?
4、自民國87年以來,「雄猴」長期的被獵捕及失蹤,已「嚴重」威脅到壽山台灣獼猴的生態及行為。無言及無奈的抗議,只好把歷年來的事實記錄在壽山台灣獼猴「生活史」上,作為歷史的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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