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2002年4月5日高雄市政府建設局製之『禁止及取締濫墾濫伐等法令』及『禁止野炊及放鞭炮等法令』宣傳單,蜻蜓點水般的告示有效嗎?
2、ÔÔ?2001年10月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完工的小坪頂外圍『木棧道』,一語成籤而『入侵猴山』!請有關單位『隨意』走一趟吧!增闢『私有休息區』有多少?增開『新路線』有多少?
3、2002年2月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完工的『指示牌』,居然出現於『山豬洞』、『虎洞』!結果呢?增闢了多少『私有休息區』?增開了多少『新路線』?盜採了多少『野生植物』?連直徑18公分的『菊花木』都被攔腰砍斷呀!
4、『蓮花洞之公私有休息區』,越闢越『大』呀!
5、『雅座之公有休息區』,旦旦而通宵達旦地辦『生日快樂』呀!『鞭炮』響徹雲霄。
6、『餵食』獼猴,已經是『老生常談』之事呀!保育團體也實在『不用心』做功課?更是『不負責任』的說法!為何總是有用不完的『藉口』來掩飾,卻亂言亂語地『遷怒』呢?
7、『木棧道』是沿著往昔獼猴活動及覓食路線興建的,獼猴就不能於『木棧道』活動嗎?
8、『私有休息區』越來越多!『新路線』越來越多!獼猴的『棲息地』被侵占,獼猴的『隱私權』被侵犯,所以『藉口』獼猴越來越多呀!
9、是誰?是何人?是怎麼樣的人?是真正的『生態殺手』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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