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

壽山地區正在上演著臺灣獼猴的殺戮輓歌-扼殺野生動物的生存權利

1、嚴厲抗議以不當手段獵捕臺灣獼猴,致使臺灣獼猴非死即傷。
2、自20024月開始至510日止之期間,自稱是高雄市政府建設局保育人員(五至六員),並協同2位警察人員或保全人員於壽山地區,於眾目睽睽之下以麻醉槍獵捕臺灣獼猴。
3、當以麻醉槍獵捕臺灣獼猴時,任其自由落體而無任何的防護措施,如此的行徑?豈是高雄市政府建設局保育人員的作法?為何不尊重臺灣獼猴的生命呀!即使是一般人都懂得如何尊重野生動物的生命呀!
4、如此的行徑?除破壞壽山臺灣獼猴的族群生態,更是扼殺及剝奪臺灣獼猴的生存權利呀!人類真的貪得無厭嗎?
5、誰有權利掌握臺灣獼猴的生死?又是誰?扮演著幕前的推手與後的黑手呢?真不知是何理由?又不知找什麼藉口?
6、猴子穿衣服而〝成人〞:人模人樣;人沒穿衣服而〝不成人〞:衣冠禽獸。真是自取其辱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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